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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将至:商家竞争谨防触犯新广告法

2016/11/10 10:31:18来源:信网
编者按:一般来说,很多商家在促销或者竞争的时候都会用一些极限用语来吸引顾客。最常见的莫过于“最便宜”“最好”“首家”“独特”等等,这些词语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最快吸引消费者的眼光,以前这些词语无论怎么使用也没有问题。但现在不一样了,由于这些词语的过于夸大,一些本质上很普通的东西也被说得无比神奇,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所以随着新广告法出台,商家一定要极力避免这些词语,以免得不偿失。(具体违禁词概括见站内)

 

信网11月8日讯 “新《广告法》明明规定了广告里不得出现等字样,可是我在网店的广告中却发现了这种极限用语。”近日,信网接到市民陈先生的反映,他在青岛跨年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跨年代商务公司”)经营的阿里巴巴网店发现一款男性喷剂的广告里含有“最便宜”、“最安全”等字样,涉嫌违反《广告法》等相关规定,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陈先生是无意间浏览到跨年代商务公司的网店,其中的广告内容却引起了他的注意。“根据2015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这种带有极限用语的广告已经被禁,为什么这家网店还允许同类型的广告出现?”陈先生认为,店家所宣传的广告不仅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还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他将此事反映给了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敦化路监管所,据信网了解,敦化路市场监管所已受理该投诉,目前正在调查。 

跨年代商务公司负责人董先生告诉信网,公司在阿里巴巴网店上发布的该产品广告是由产品生产商提供,并不是自己公司自制的广告。“拿到这些广告后,我们没有及时修改就直接使用,令消费者产生了误解。”董先生告诉信网,目前这些涉事产品以及广告已经下架,公司也会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 



信网再次浏览该公司网店时发现,陈先生所说的那款男性喷剂已经下架。信网发现,其它产品的广告语中并没有“全网最低”等字样,而是商家取其谐音改为“全网Z低”。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黄鹏举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用语不得使用“最佳”、“最高级”等极限用语,本案中广告所宣传的“最安全”、“全网最低”等内容实际上已经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黄律师说,“双十一”马上要到了,消费者应当擦亮眼睛,及时发现广告中所宣传的内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信网全媒体记者 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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