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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趣用品电商怎么避免字体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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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做日常营销设计,还是做LOGO方面的平面设计,甚至是运营产品的,都绕不开一个痛苦的问题,字体侵权。 为了争夺观众的眼球,设计师常常在商标、LOGO、广告宣传等产品上使用“特殊字体”。随着方正、汉仪等字库公司维权运动的展开,很多企业陆续收到了字库公司的索赔函件。 事实上,因为“字体侵权”而引发的诉讼并不少见。


前不久,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还以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经济损失150万元。2007年方正起诉暴雪字体侵权并索赔1亿元,2009年索赔金额被追加至4.08亿元,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暴雪公司等停止侵权并赔偿北大方正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5万元。2008年方正起诉广州宝洁因其飘柔等产品包装上使用了倩体字,并索赔134万元,但最终败诉。2012年热门影片《失恋33天》,因片头字幕、短信字幕等使用了未授权字体,最终赔付版权方2万元。2016年《九层妖塔》因使用了未授权字体中的7个字,就被索赔51万元。


目前,法院对这类侵权的判决一般为一个字3000-10000元。如果字体设计在产品盈利方面起到关键作用,赔偿金额还会更多。除了赔钱,已经发出的宣传品需要撤回,应对法律纠纷也需要不小的投入,企业和品牌在这方面也要承受不小的经济损失,以及形象宣传上的不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