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男子因强奸和猥亵多名女子获刑。这名“老实”的色狼一直对谢小姐所说的话信以为真,直到现在,或许他还不知道自己被“忽悠”了。
惊险:女子凌晨遭遇色狼
如果不是反应机敏,谢小姐当天很可能会遭到强奸。事发前数天,该男子就在同一地点,强奸了另一名女子。
谢小姐在禾祥西路附近的一家KTV上班,据她回忆,事发当天,也就是2012年9月2日凌晨3时许,她下班回到位于禾祥西路的宿舍楼。
当时,谢小姐刚开门进入楼梯内,还没上楼,突然一名男子尾随她冲进门内,持刀出现在她面前。
刚开始,谢小姐吓了一跳,但她很快就镇定下来,开始和歹徒搭话。
这时,歹徒提出要和她发生性关系,还伸手抚摸谢小姐的乳房、臀部和阴部。由于歹徒手中持有一把水果刀,谢小姐怕激怒她,不敢立即拒绝。
机智:自称有病吓住歹徒
幸好,谢小姐急中生智,对歹徒说:“我有性病,你别强奸我,否则你自己也会染上病。”
刚听到这话时,歹徒也不信,还问她说:“你真的有病吗?怎么这么巧?”
谢小姐说:“真的!你也是江西人吧,我们是老乡,我不会骗你。”
谢小姐一直说,不是她想拒绝发生性关系,而是真的有病,怕传染。
歹徒虽然心存疑虑,但无法检验谢小姐所说的话是真是假,又害怕万一真的“染病”得不偿失。
看到歹徒有顾虑后,谢小姐继续和歹徒搭话,套近乎。随后,她和强奸犯坐在楼梯的台阶上聊天,从歹徒是哪里人,到厦门干吗,一直聊到他为什么单身,两人聊了近20分钟。
这时,楼梯外有人开门,谢小姐就对歹徒说:“有人来了,你走吧。我不喊,也不叫人抓你。”
随后,她趁着歹徒在探头观望楼梯外的情况时,就趁机跑上楼,回到住处,并将门锁上。
贪心:一次想摸两个女人
这时,歹徒也无暇再管这个“有性病”的女人。因为,他发现,开门进来的并非男人,而是两名弱女子,也是KTV的服务员。
于是,歹徒再度起了色心。这一次,他将自己的两只手同时伸向两名女子,他想一手摸一个。
结果,事与愿违,两名女子也挺机灵,一个往楼上跑,另一个转身下楼,往楼梯外跑。
歹徒一个人追不了两个人,只好放弃下楼的那名女子,盯住上楼的女子。随后,他抓住该女子,持刀威胁对方不要反抗,然后,伸手抚摸女子的乳房和臀部。
但是,这一回,他没摸几秒,就被制止了。原来,往楼梯外跑的女子,叫来了几名男同事,赶到现场抓住了这名好色之徒。
当天凌晨3时40分许,公安民警接被害人男同事的报警后赶至现场,抓获了歹徒程某。
震惊:有女子受害不报警
随着调查进一步深入,警方发现,令人震惊的是,该男子在猥亵谢小姐之前两天,已经在同一地点,强奸了另一个受害女子小吴(化名)。
经查,2012年8月31日凌晨2点左右,程某喝了很多啤酒,酒后想去禾祥西路找一熟人。结果在事发的那幢宿舍楼前,看到一名衣着暴露的女子。
于是,程某一时起了色心,尾随小吴进入楼梯大门。随后,他持刀威胁,要求对方和他发生性关系。
刚开始,程某提出要小吴带他上楼,去其住处发生关系。但是,小吴担心,进屋后,自己孤单一人,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就骗程某说屋里有老人。
于是,程某就逼着小吴在室外发生性关系。当时是凌晨2点多,在楼梯外的巷子里,路边一辆轿车的侧面,程某实施了强奸。
由于程某手中有刀,小吴不敢反抗,也不敢求救。几分钟后,得逞的程某逃离现场。
审判:强奸猥亵数罪并罚
遗憾的是,第一个受害的吴小姐没有报警,也没有声张。法官说,如果吴小姐能及时报警,或许,几天后程某就不敢再到同一地点作案。
然而,由于受害者没有报警。让强奸犯程某尝到了甜头。他认为,这些女子都在娱乐场所上班,多数衣着暴露,浓妆艳抹,可能不会激烈反抗,也可能不敢报警。
于是,第一次得手两天后,他再次喝了点酒,然后,又带刀到同一幢楼,还想继续强奸。幸好,第二个受害女子谢小姐机灵,逃过一劫。
昨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程某因犯强奸和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经查,程某是个流浪汉,31岁,他来厦刚一周时间,工作没找到,就露宿街头,案发前,连续几天住在白鹭洲公园里。
程某是江西农村人,和谢小姐是老乡,因此,他对谢小姐所说的“有病”,比较容易有“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