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谁遇上都闹心
对于宾馆(酒店)客房未经客人同意摆售避孕套和情趣用品等酒和饮料以外商品的行为,工商部门明确表示,上述行为侵权违法。
案例一:母子住酒店 结账时被要求付安全套钱
今年7月中旬,抚顺的刘女士带着14岁儿子来到沈阳,准备第二天早上乘火车去包头,母子俩来到大东区大北关街的好万家酒店住宿。
第二天早晨,刘女士结账时被告知,查房时发现,刘女士的房间里少了一盒35元的安全套,需要在刘女士预交押金中扣掉。
这让刘女士火冒三丈,刘女士质疑称,当晚客房里只有她和儿子,服务员说少了安全套,污辱了自己的人格。
刘女士拒绝交费,服务员也拒绝为刘女士退还住宿押金,双方争吵升级,导致刘女士耽误了当日上午去包头的火车。
由于双方都没有证据,谁也不肯承担一盒避孕套的费用。
案例二:客房成人情趣用品“蒸发” 女子违心被“消费”
今年年初,沈阳消费者王女士到盘锦出差,入住某宾馆。第二天上午退房时,前台一男性服务员称,查房时发现王女士房间里少了一盒成人情趣用品,要求王女士支付费用。
王女士是刚刚离开校门的未婚女孩,遇到这种情况难以启齿辩解,尽管自己没有在房间看到这种东西,但王女士还是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之下争辩,只好违心地交钱离开。
案例三:宾馆客房里吃到过期“收费饼干”
日前,李先生从北京来沈阳出差,入住宾馆后,李先生打开一袋摆放在壁柜上的收费饼干,边看电视边吃饼干,大约吃了半袋。第二天早上,李先生无意中发现,前一晚自己吃的饼干已过保质期。
退房时,李先生以宾馆出售的饼干违反《食品安全法》,要求宾馆10倍赔偿。尽管饼干市场售价只有7.5元,但宾馆标价15元,为此李先生要求宾馆赔偿自己150元。
宾馆认为,李先生吃的饼干不是宾馆摆放的,怀疑有人掉包。
由于宾馆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记录销售饼干的“进货日期、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信息,无法证明李先生吃的饼干不是宾馆提供的。
随着纠纷升级,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后介入,最终协商结果是免掉李先生的住宿费,抵消对李先生的赔偿。
■工商说法 酒店客房摆放收费物品 要征得客人同意
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分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宾馆(酒店)必须尊重住宿客人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和履行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宾馆(酒店)在客房摆放的收费物品,超出约定俗成或国际惯例,就是对客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示社会公众:未征得客人同意,在客房中摆放超出“约定俗成”和“国家惯例”外的收费物品(酒和饮料以外的物品)是侵权违法行为。
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宾馆(酒店)在客房中摆放收费物品,首先要征得客人同意。在此前提下,要向客人提供收费物品的名称、数量、收费标准,帮助客人核对物品数量。同时,要告知客人并与客人约定,如果出现物品包装拆开、损坏、淋湿等情况,客人需要支付费用。如果客人拒绝约定,宾馆(酒店)必须撤掉收费物品。
■新闻延伸 酒店“收费物品”存六大问题
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揪出了宾馆(酒店)收费物品的六大问题。
问题1:影响客人对客房、卫生间使用。收费物品摆放在写字台、橱柜和卫生间洗漱台上,占据了一定的使用空间,给住宿客人带来不便。
问题2:影响观瞻。安全套、神油、成人性情趣用品等,会引起一些客人反感,特别是对未成年客人会带来不利影响。
问题3:物品质量与安全隐患。客房中的收费物品,放置多长时间客人不清楚。多人拿来拿去,有弄脏污染隐患。软包装食品,难以避免人为的安全隐患。
问题4:容易引发纠纷。客人入住时,客房摆放哪些收费物品,宾馆既不提供明细,也不主动告知。住宿客人也很少询问。退房时,收费物品缺失,既可能是客人使用,也可能是服务人员未放置。由于缺少证据,纠纷难以解决。如果收费物品出现商品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纠纷就更加难以解决。
问题5:被动消费。一些住宿客人因孩子或来访客人误拆收费物品包装,或将卫生间物品淋湿,成为被动消费者,不得不支付物品费用。
问题6:有很多宾馆(酒店)没有办理并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