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为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大了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近期重点检查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货渠道,在日常监督执法中查实一药品零售店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白马寺痛消贴,购进20盒,已销11盒,未销9盒,销价10元/盒。
该产品标示:注册证豫周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1260013号(更),生产厂上海太吴生物科技(周口)医药有限公司,批号100608。据药店当事人称该医疗器械是从一个兜售人员陈某手中购进,现在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上述情况,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询问调查,药店不能提供购进白马寺痛消贴的任何资质证明材料,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对该药店予以如下处罚:1、没收尚未销售的产品9盒;2、没收违法所得110元;3、处以罚款15000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目前,此案已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