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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安全套广告解禁的一个小小进步

2005/7/7 17:22:21
    据报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有关部门关于开放安全套广告问题的第二次提议做了答复,承认“有条件地发布避孕套广告,有助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有利于广泛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并承诺将“改变原有的禁止性规定,允许有限制地发布”。困扰多年的安全套广告,终于解禁。这显示了观念的一次进步。应该说跨出这一步是迟早的事。但我们还是要为今天跨出的这一步叫好。因为为了今天的解禁,人们的呼吁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比如全国人大代表、前国家计生委副主任李宏规,从1999年就开始向有关部门提议开放安全套广告,但有关部门一直没有“松口”(或者说不敢“松口”),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事涉敏感”,实际上是怕“有伤‘风化’”。致使对使用安全套的宣传,长期以来,只能悄悄地进行。

 

  表面上看,在大众传媒上让安全套“抛头露面”,似乎不太雅观,用得着那玩艺儿的事毕竟是最私密的事。但是只要“睁开了眼看”,安全套的发放,已经没有一点私密的味道了。就说我所居住的城市,买卖安全套已经搬到了墙上,一只一只像信箱一样的红色小箱子,就堂堂皇皇、大大方方地挂在临街的墙壁上。可是,虽然公开买卖,但这样的事一搬到“媒体”上,在有些人看来,就是大事情了。我揣摩其最大的顾忌,恐怕是害怕广而告之安全套会被认为是“诲淫诲盗”,是纵容性乱,所谓的“事涉敏感”,潜台词实际上就是这一点。

  殊不知,由橡胶做成的安全套,仅仅是工具,它本身无法“诲淫诲盗”,也不可能纵容性乱。如果认为允许安全套做广告便会“天下大乱”,毛病也在其自身,这正如鲁迅先生所讽刺的,不同的人看《红楼梦》便会有不同的想法,也有人会从中看出“淫”一样。这是“道德家”自己的问题。现在终于肯定了安全套的一个“有助于”和一个“有利于”,应该说是观念的一大转变。

  其实,越是对安全套问题遮遮掩掩,就越不利于人们正视健康的性爱活动,也就越不利于实施计划生育和有效地防治艾滋病。期望回避性的话题(或画面),就能纯洁性活动,不说是天真,也属可笑的“鸵鸟政策”。事实上,要说满含着“诱惑(性挑逗和性暗示)”的广告,我们在电视里见得还少吗?又何“操心”安全套会对社会带来不“安全”呢? 所以,这次对安全套广告发布留有尾巴的解禁,我们还是深感遗憾。之所以仍然只是“允许有限制地发布”,大概是因为,安全套的“名分”还存着问题,说白了,即除了承认它“有助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有利于广泛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还没有完全卸掉“诲淫诲盗”的“黄色帽子”。尤其是这次的解禁是在国家有关机关一再的推动下才得以实现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觉得,这次的解禁,只是观念上的小小的解放,其解禁本身也只是一个小小的进步。

  我们期待着进一步的解放思想。安全套做一做广告,天下不会大乱的,倒是对事实上存在着的形形色色的色情活动,有关部门需要加大整治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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