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这项工作将被纳入法制轨道。为此,记者采访了卫生部艾滋病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会长戴志澄。
艾滋病防治呼唤法律保障
戴志澄告诉记者,艾滋病作为一种危害性极大的传染病,没有特殊药物、疫苗,只能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实行全民预防。但同时,推广安全套、清洁针具交换和对吸毒成瘾者进行**维持治疗等预防措施,又都比较敏感,不容易在公众间、政府各部门间形成共识。所以,许多国家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来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我国的艾滋病防治立法工作,其实在上世纪90年代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但当时全社会对艾滋病的认识并不到位。如卫生部门推广使用安全套、提倡清洁针具交换等,就被许多人认为是在滋长卖淫嫖娼、教唆青少年,导致许多在国际上行之有效的预防方法在我国无法推行,立法也遇到了阻碍。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是云南静脉注射吸毒和河南卖血导致艾滋病大规模传播等事件暴发后,全社会对加强艾滋病防治取得了共识。政府也将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到了极其重要的地位,“四免一关怀”等政策的出台,使我国在世界上赢得了很高的评价。特别是中央领导十分关心艾滋病患者,与艾滋病人握手、与艾滋病人一起过年等举动,都为艾滋病防治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也为《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出台创造了条件。
“针对艾滋病,我国政府一直在行动,《艾滋病防治条例》出台后,这项工作更会全面进入法制轨道,将迈上一个新台阶。”戴志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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