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一个人很难成事。因此,必须合伙。
但是纵观整个世界文明史,所有形态的合伙(黑社会也好、革命同盟也好、古惑仔也好、政治家也好),到后,基本上没有一个善始善终的,更惨烈的是,合伙打天下成功之后,在分果果、排座座的这个环节,就发生了各种父子反目、夫妻结仇、兄弟残杀的血淋淋的事件。
其实你细看二十四史,里面讲的就是各种合伙失败之后的自相残杀和革命成功之后相互杀戮的故事,这故事如今还在延续。
合伙,合的不是钱,而是规则!
假如你们是三五八个人合伙——
合伙创业天规第一条——《投名状法则》
1、出钱规则(各出多少?差额如何平衡?股权如何划分?)
2、出力规则(如何分工,谁干什么?什么责任?)
3、赚钱规则(赚谁的钱?用什么去赚?怎么个赚法?)
4、执行规则(谁去执行?怎么执行?什么责任?)
5、领导规则(谁来领导?资本领导?技术领导?销售领导?当赚钱的人和出钱的人不是同一个人时,谁当领导?领导权多大?集体投票权多大?)
6、罢免规则(领导出问题怎么办?战略出问题怎么办?哪些事件发生才可以启动罢免程序?)
7、退出规则(为不把矛盾扩大化,如何退出?原股退出还是议价退出?损耗成本计算标准?)
(以上这段,江湖上称之为《大圈帮合伙作案共事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