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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医疗机构第七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告

2006/5/31 15:29:58来源:医药人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同时为减轻投标人的负担,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我市医疗机构第七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主要采取对第六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延标的方式进行。为鼓励充分竞争,实行网上竞价,原中标人和其他合格投标人均可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JJZB--2006

  二、招标人:九江市、县32家医疗机构,详见《招标人目录》

  三、招标文件:沿用九江市医疗机构第六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文件(JJZB-2005),但必须同时遵守本次招标有关规定。凡需要购买九江市第六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标书的投标人,可到江西海虹公司购买标书,标书每本150元。

  四、招标药品名称:见《九江市医疗机构第六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和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新增目录(见附件一)。

  五、投标人必须具备规定的条件,符合资质要求,所投标的品种必须确保质量。

  六、此次招标总体价格水平要低于现行市场采购价,凡高于现行市场采购价、高于本市第六次中标价(见附件二)、高于省内其他地市中标价的,作废标处理。

  七、为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延标的第六次中标药品价格都要下降,原则上在原中标价格的基础上下降5%以上,对使用量大、采购金额大(具体品种见附件三)和企业自主定价的中标药品原则上要下降10%以上。各投标人均可根据上述要求予以报价,报价流程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见附件四)。投标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20日17:00时。

原中标人报价符合本次报价要求的,原则上予以延标,但原中标人报价高于本次其他投标人平均报价或不符合本次报价要求的,将重新组织审评。

为鼓励竞争,其它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同一质量层次的品种,可投原中标生产企业品种,也可投其它生产企业品种。

  八、对已列入第六轮招标品种目录,而又无人中标的品种,这次仍可投标,但其投标必须同时符合第七条和第六次招标挂网公示的报价扣率要求(见附件五)。

  九、若生产企业不直接投标,可授权1-2家药品经营企业参与此次投标。

  十、为进一步让利给患者,根据卫生部卫规财发[2001]309号文件精神,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例。

  十一、本次所有投标品种原则上由九江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委员会直接审议评定。

  十二、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必须选定配送企业并提交委托配送授权书和配送承诺书。配送企业所承诺配送的药品必须向所有招标人配送,不允许有选择性向部分招标人配送。如中标人随意更改配送企业或配送企业不履行配送承诺的,则对中标人列为不良行为记录,并抄报省药品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严重者,对该中标品种予以废标。

  十三、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中标人与各招标医院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双方要签订医药购销廉洁承诺书。

  十四、本次招标采购周期:从2006年9月1日开始,直至执行全省统一招标结果,但最长至2007年8月31日。

  附件一:九江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新增目录

  附件二:九江市医疗机构第六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

  附件三:九江市医疗机构第七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需重点降价品种目录

  附件四:投标人须知

  附件五:九江市医疗机构第六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挂网报价扣率

  招标组织机构:九江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南昌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589号南昌大学科技园新三楼。

  联系电话:(0791) 8101939 8101959 8101989     

  传真:0791-8101889     邮编:330029

    

                      九江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委员会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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