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近来城区非连锁新开办药店发展迅速,各设区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均反映新开办药店普遍要求兼营医疗器械。各设区的市药监局自即日起,可开始受理取得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店提出的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但一定要按规定认真做好现场审查。非连锁药店一般只能经营一、二类医疗器械。符合条件的营业场所面积大、设施好的大型药店,根据要求,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对于医疗器械专卖店,销售同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系列产品或销售同一类别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企业将视为专卖店予以受理,但经营范围必须是药棉、医用纱布等二类以下的医疗器械。
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专卖店,除三类医疗器械外,申领许可证及现场的审查,由各设区的药监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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