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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发布非法性药广告将被追究责任

2007/12/29 10:07:01来源:中国医药报

 

  日前,卫生部下发通知,即日起至明年春节前,全国集中开展针对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专项治理整顿行动, 非法发布"性药品"和性病治疗广告等不良广告将受严惩。

  通知要求各级媒体建立媒体发布违法不良广告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总编辑、台长要对广告版面内容导向负责,发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广告的将追究其领导责任。新闻媒体要加强自律,落实法定广告审查责任,依法发布广告,自觉抵制各种含有不良内容的广告。建立健全内部审查责任制度,确保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落到实处,不得将广告发布审 查权交由广告代理公司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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