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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规定:性药产品不得冠名电视剧场

2007/9/26 10:14:57来源:新京报

 

  据报道:昨日,国家广电总局再次严令禁播八类涉性药品、医疗、保健品广告及有关医疗资讯、电视购物节目。

  这八类被禁广告及节目是:证照不全和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以医患、专家、名人做证明的;所有保证疗效、宣传治愈率的;有关治疗性疾病、生殖系统疾病的;性药品、性保健品和其他内容低俗、画面不雅的成人用品广告;以性药品、性保健品、治疗生殖系统疾病的药品和医疗机构作为栏目、剧场冠名的;由药品、保健品生产、经销企业和医疗机构制作或提供的各类医疗、健康类的资讯服务节目;含有性暗示、性挑逗等不良语言和画面的女性丰胸、塑身内衣广告。

  广电总局表示:对有禁不止、整改不力、严重违规播放广告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还将向社会曝光,以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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