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人口计生委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制定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晰了各级药具管理机构的性质、责任、任务、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各级人口计生委成立了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领导小组,将药具工作纳入“计生线”和“党政线”考核之中。在农村,重点是抓药具发放到位,抓人性化服务;在城区,重点是改革工作模式,探索新的发放机制。主要进行四个方面的改革:
发放模式改革
一是建立了党政机关药具发放直供体系。党政机关药具供应由同级药具管理部门直接发放,现已对全省80%的党政机关实行了直供。
二是城区药具发放实行“一卡通”领取制度,有效地解决了流动人口药具领取难的问题。
三是建立了多渠道发放模式。在医院、婚姻登记处、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店、超市等公共场所设置了药具发放点,委托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发放。
信息化建设改革
建立县乡两极药具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药具运行软件与个体化服务软件对接。2005年,吉林省药具站研发了针对个体服务乡级药具管理系统,软件利用现有数据库,可以进行统计汇总、信息引导、个体查询等服务功能。经过与省财政协调,该县在药具经费改革中设立了县级信息化建设项目,从药具业务建设费中划出专项经费用于推广县级信息化建设项目。
两年来,吉林省拿出80万元经费为全省每个乡、镇街安装了软件,目前,全省实现了利用软件进行管理与服务,即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又推动了工作广规范管理,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探索药具社会营销模式
省人口计生委开展药具社会营销工作,遵循“积极探索、循序渐进、先搞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确定了以社区为经营主体,兼顾商业经营场所,满足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需求的工作思路。首先在3个市的4个城区设立首批社会营销试点单位。经营方式依托社区免费发放,在部分超市、药店和大型商业网点设置柜台,经营人员都是基层药具管理人员兼职。
建立药具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省药具站出台了《吉林省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明确药具质量监督目标、任务、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规范药具调拨、检测、发放质量监督程序,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在全省四个地区设立了4个质量监测点,对免费发放药具实施时时监测。采取定期随访、座谈、填写调查表等形式对免费使用药具的人群监测。
经过几年的改革实践,吉林省的药具改革和新机制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全省避孕药具发放率有较大提高,全省用药具人由改革前的470767人增加到现在的546099人,增加了75332人。
二是流动人口使用药具已正式纳入免费服务的范畴,使国家免费提供的公共产品更加广泛的惠及广大育龄群众,群众的易得性增强。
三是广大群众对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的满意率大幅度提高,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