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在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中,注重抓好“六个结合”,诚信计生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全县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与贯彻落实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的暂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相结合。主要抓好乡(镇)、村(社区)主要领导负总责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形成级级有责任,层层有人抓的工作格局,将“诚信计生”工作任务目标落实到村、组,落实到个人。
与计生奖励扶助及各部门普惠政策的兑现相结合。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了计生“多证帮一证、多证惠一证”制度,充分调动计生家庭参与“诚信计生”的积极性,对加入“诚信计生小组”的对象在农村低保、产业开发、道路硬化、沼气建设、改水改厕、就业技术培训、惠农贷款、农机补贴等项目中优先照顾,确保计生家庭在政策上优先得到照顾,经济上得到实惠。
与计生村民自治和阳光计生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村组管理,努力提高计生村民自治的整体水平。积极探索和推行阳光计生,投入10.3万元在村委会设立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和“诚信计生”宣传栏,提高了群众对计生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与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耐心、细心、贴心的查环、查孕、查病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服务,掌握对象婚、孕、育等情况,进一步增强与群众的感情联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与抓计生协会工作相结合。不断完善协会组织网络建设,组织会员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活动,积极参与计生村民自治,发动会员支持参与诚信计生。投入近6万元进行协会示范村建设,发挥协会宣传服务功能,组织会员参加义务劳动,参加计生知识和科学种养学习班等,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生命力。
与发挥经济实体作用相结合。充分利用县、乡、村现有的种植、养殖协会、企业等经济实体搭建平台,县乡给予种养协会或企业一定的资金和政策优惠,诚信计生户在“守信”的前提下得到经济实体给予的服务和优惠,通过经济实体促诚信。如永福镇利用个体企业在本地招工的机会优先安排“诚信”小组成员,百寿镇利用水果销售协会增强“诚信”小组成员守信度等。目前全县有10多个经济实体较好地融入到诚信计生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