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采购依据和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人口计生委深化计划生育药具(以下简称药具)工作改革的精神,按照《2012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实施方案》的要求,2012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采取全国集中采购方式。通过集中采购,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药具产品质量,努力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实用的药具,为保证中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保障。
2、采购机构: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药具中心)和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具管理机构,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3、采购方式:全国集中采购,分省执行采购计划。药具中心邀请《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2009版)》(以下简称《目录》)内生产企业参加投标,并组织综合评审。
4、采购价格:在标准采购企业范围内,对非光面避孕套试点竞价采购,其它产品按照价格部门核定价格进行议价或2011年度政府采购价格,报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准后执行。
5、采购范围:《目录》内企业及产品
6、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分为三类:避孕药品、橡胶避孕套、宫内节育器及其它(对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条件
1、投标企业必须是进入《目录》的生产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进入《目录》的产品。
2、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企业的所有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评审。
3、投标企业需具备满足买方需求的履约能力,能按照买方的调拨单或收货方的具体要求组织配送,严格执行合同。药具储运和配送所需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三、采购程序及进度
1、在中国人口网发布2012年度药具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并向《目录》内生产企业发布招标通知和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9月)。
2、收到投标文件后,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10月)。
3、从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避孕药品、橡胶避孕套、宫内节育器及其它三个专业评审专家组。
4、组织召开2012年度药具政府采购评审会,评审专家对投标企业及其产品进行综合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5、在中国人口网公布评审结果。
6、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具管理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药具需求计划(3~6项时间:2011年10-11月)。
7、汇总审核全国药具需求计划;拟订订购计划,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审批(时间:2011年11月)。
8、召开2012年度全国药具订货会,药具中心,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具管理机构,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审批下达的订购计划与各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时间:2011年12月)。
四、采购纪律
招标方、投标方和评审专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纪律,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开展采购工作,并接受监督。
联系人:罗云飞、宋毅
电 话:010-62116622 转 3070,3071
注:本文由药具中心负责解释。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