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最近,广西南宁的一个强奸案引起了全国网友的注意:当地一名女子到某大学一位副教授处看病,事后,这名女士报警称被强奸,经法医鉴定,在女子体内发现了这名副教授的精液,但副教授却辩称,精液是治疗妇科病的药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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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液治妇科病被判刑,如何不偏不倚规范偏方?不可否认,有的偏方确有治病功效,然而,即便是在科学高度发展的今天,仍然有人利用偏方治病。广西一副教授用精液混合西药为女患治妇科病,被硬生生判为强奸罪。从治病的角度看该教授没错,但从伦理法则上看,精液治妇科病的偏方走的太偏了,令人无法接受。
民间广泛流传很多偏方,有些是有奇效,但并不见得都有效吧?因中国人都比较有传统观念,因此精液被视为谈论禁忌,精液是有美容的功效,但究竟能不能治疗妇科病呢?
精液治妇科病被判刑 如何不偏不倚规范偏方?
在这起事件中,病人找马林副教授治病首先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强迫所在;二是在治疗的过程中也没有发生性关系。于是,被判定为“强奸罪”实属可笑和荒唐。这是法律层面的事宜,也同时为各种“偏方”的推进敲响了警钟,如何在道德和伦理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造福人类,发扬光大的行动才是最根本的。而在涉及到伦理法则的时刻,应该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防止“偏方”走偏。
其实,如果要判强奸成立的话,只要条件具备即可。如果条件不具备便没有成立的要件。这是对于任何是非曲直的直接判断,无论此人是马林副教授还是其他人,都概莫能外。只是马林副教授的身份变得比较敏感,作为副教授的他使用“精液”作为偏方进行治病。不过,管用不管用最直接的判断者不是别人应是患者本人。根据患者的陈述,该“偏方”确实能够缓解很多病症的发作,可以验证“偏方”的有效性,但“偏方”的科学性如何更是需要进一步思索和推理的部分。
精液治妇科病被判刑 如何不偏不倚规范偏方?
姑且不论冤还是不冤,然事实上,精液治妇科病还是得到不少专家、学者权威肯定的。德国医学家就在试验中发现,男性精液中的精液胞浆素具有抗菌消炎的作用,即精液胞浆素一旦进入菌体内,就能阻止细菌核糖核酸的合成,细菌也就无法存活。
德国医学家实验室培养发现,精液胞浆素能阻止某些细菌核糖核酸的合成,从而抑制细菌生长,甚至能像青霉素那样杀灭葡萄球菌、链球菌等致病菌。研究人员对100位结婚30年以上、每周有一两次和谐性生活的妇女进行调查,发现患妇科病者仅占10%,发病率大大低于没有性生活的妇女。可见,精液治疗妇科病是有科学依据的。
精液除了可以治疗妇科病还可以帮助女性抗击癌肿。韩国科学家在研究中将除去精子的精液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分别注入到含有上皮卵巢癌细胞以及普通卵巢上皮细胞的培养液中。48小时以后,他们发现,卵巢癌细胞死亡率达到81%,而正常细胞仅有37%死亡。研究显示,精液在抗击女性卵巢癌方面具有奇效。
现在,我们知道了精液治疗妇科病和抗击癌肿的奇效,其实,精液还有很多作用,比如精液具有美容作用,它可以促进女性性激素分泌,使乳房丰满,臀部丰腴,皮肤细嫩;可润泽阴道,提高性生活质量,增强性心理满足度,有利于发挥性爱的保健作用。
精液不但具有治疗妇科病,抗击癌症肿瘤,还有美容养颜的作用,但由于中国传统观念中,精液被视为谈论禁忌,很多人羞于谈及,所以对于精液知之甚少,甚至误读,比如这起广西教授使用精液治妇科病被判强奸罪事件,如果大众对精液的作用有所了解,那么就不会有人认为精液治疗妇科病是强奸的借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