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某于2011年6月在防城区中兴小区一条小巷里开设了保健品经营部,销售计生用品、保健食品等产品。当年10月份左右,覃某从西安、广州的地下渠道购买了“金伟哥”、“虫草多鞭丸”等8种性保健品,然后和业务员一起推销给防城区、港口区、上思县的一些药房、私人诊所、村卫生所等地,还叮嘱这些药店要摆在隐蔽的地方销售。
2012年5月10日,防城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对覃某经营的防城某保健品经营部进行专项检查,在经营部内查获了大量的“金伟哥”、“虫草多鞭丸”等药。案发时,工作人员在该保健品经营部以及仓库内查获了七十多盒相关药品,总价值约三千元。对这些产品检查后发现,有三个系列的产品没有国家的批准文号,另外五个系列的产品批准文号是假的,都属于《刑法》规定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假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