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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照片做性商品宣传被起诉索赔15万

2006/12/22 11:09:38

 



  受侵害者将起诉这个生产厂家并要求索赔15万。


  在东莞横沥务工的吴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保存在自己文学博客里的照片,竟被人偷偷地登上了某性保健品的广告宣传传单。他认为,这种行为严重地损害了他的名誉,侵犯了他的肖像权,他经屡次与该保健品厂家及销售商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决定将该保健品厂家告上法院,要求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5万元。


  照片上传单遭同事取笑据吴先生介绍,今年11月23日,他公司的老总递给他一张广告宣传单问:“你是不是瞒着公司在外面做广告兼职?”当时,他才知道他的照片被人盗用了。记者接到吴先生的反映后,当天和吴先生按照传单上的销售地址,一同来到了常平镇一家药店了解情况。经了解,那家药店只是代销厂家的产品,并不知道传单上的具体情况。吴先生气愤地说,目前他还是单身,前几年在老家离婚了。在传单上,这张相片旁边竟把他当作吃过他们药物的病号,在病历的介绍上,极尽能事地把他们的药品功效讲得神乎其神,“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把吴先生描述成了一个在外面拈花惹草的‘衰人’”。现在同事常常拿这件事和他开玩笑,他想,在厂里求偶是不可能了。


  得不到回复欲告厂家吴先生从东莞的经销商取得联系,得知做广告的事是厂家负责的。记者根据包装盒上的电话联系上了该保健品在洛阳的厂家,当问及药品传单上所刊登的那张相片是怎么一回事时,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竭力否认那是不可能的。后来,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会通知康华公司驻广东总经销的人员来处理这件事。


  当天下午,河南洛阳某生物制品公司驻广东省总经销处派员来到常平,看过吴先生本人后,承认了传单上的相片就是吴本人,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了谈话。吴先生要求厂家在媒体上公开致歉,一次性赔偿他的各种损失15万元。广东经销商代表表示,向公司反映此事后再与吴商谈。吴先生告诉记者,此后他再没得到厂方的任何答复。他多次与河南洛阳某生物制品公司联系,要求给个说法,对方告诉他,该公司老总正在调查,叫他等答复。本月16日,记者与该公司负责销售的宋副总取得联系,他表示第二天过来处理此事。直到昨日,吴先生告诉记者,至今该公司和广东的销售商都没有主动与他联系过,更没有向他作赔礼道歉。“我将在近日到法院起诉该厂家。”吴先生坚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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