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只是营养制剂或是保健品,广告上的疗效却说得比药品还灵验,仅具有一项疗效的药品,广告则承诺成可以包治百病,严然成了仙草灵丹。如今,打开电视、报纸、网络,形形色色的药品、保健品广告便会扑面而来。而这些广告中到底有多少是“货真价实”的,还是根本在误导患者,这一直为人们所担心。5月16日,继前段时间台州、杭州开展广告整治后,浙江省、市、县、所四级工商执法人员再次联动,对温州市涉嫌虚假宣传的药品和保健食品进行突击整治。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工商部门根据省、市广告监测中心监测和群众举报发现,今年1-4月以来,温州市药品广告违法量为576条次,占广告违法总量的45.46%。保健食品广告违法量为366条次,占广告违法总量的28.89%,所涉药品、保健食品绝大部份为外省产品。针对这一情况,上月,浙江省工商系统统一行动,相继在杭州、台州等地查获涉案药品、保健品17个品种,均直接从药店查扣。
此次据监测显示,又有12种药品和保健食品涉嫌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工商机关立即立案侦查,摸清其销售网点主要集中在温州。5月16日,700余名工商执法人员统一行动,分别冲向281处销售网点,将这12种涉案药品和保健品查封。据统计,共查封相关药品、保健食品3383盒。
这12种涉案药品和保健品分别是:“角燕G蛋白”、“九味参蓉胶囊”、“8厘米高肽”、“卓玛丹鬼臼丸”、“热地亚”、“果茶抽油瘦”、“二十六味帝皇丸”、“巢之安”、“曹清华胶囊”、“海绵体排毒胶囊”、“金肾养颜宝”和“联邦卡布”。这些药品和保健食品主要是在广告中出现以下几种违法行为: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宣传未经核准的功能;药品广告夸大功能疗效,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做出承诺;广告中含有药品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
此次行动中,工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涉嫌虚假宣传的12种药品和保健品,进行了查处,责令各经销商全面撤柜,并予以依法封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同时,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医院门口发放的宣传治疗恶性肿瘤、疑难杂症等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小广告,基本属于违法广告;患者、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保健食品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如发现有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应及时向当地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