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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参差不齐,保健品义诊暗藏不少陷阱

2008/2/28 9:21:47来源:深圳特区报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保健产品销售的不规范、产品质量的参差不齐,成为近年来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深圳市消委会12315咨询投诉电话去年全年共受理有关各类保健食品投诉咨询116宗,其中,工商申诉29宗,消费者投诉4宗,咨询83宗。今年1月,各类咨询投诉电话也达到7宗。据了解,保健品方面的投诉人多为老年人,涉及金额较大,为此,市消委会昨日发布消费提示。

  保健品投诉四大焦点问题

  据市消委会反映,保健品投诉主要集中在保健品质量、虚假广告宣传、销售不规范、售后服务差等方面。

  保健品质量问题主要涉及保健品以次充好、虚标成分、添加药物、无生产许可等方面;超过半数的保健品投诉缘于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宣传主要体现在广告失实、故意夸大产品功效、隐瞒可能引起的副作用等,此类保健品尤以青少年长高类、老年人保健类产品居多;从保健品销售的渠道看,有关销售人员通过上门推销及免费活动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投诉最多,在消费者购买保健品的过程中,有关销售人员假冒医生等专业人员上门推销、免费咨询活动的情况屡有发生,他们大多故意隐瞒真实情况,通过引诱甚至强迫方式,迫使消费者购买产品;一些企业在推销保健品过程中讲得天花乱坠,一旦消费者使用后无效或者对人体产生不良反应,向经营者交涉时经营者往往寻找各种理由,推卸责任,销售时的承诺也不予兑现。

  提防保健品销售“陷阱”

  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市消委会总结了保健品销售中的常见陷阱:

  医生义诊

  通常通过免费体检或是医生义诊的形式进行,在取得消费者信任后便开始推荐产品,有的产品根本没有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注册审批,有的则根本就不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

  免费试用

  这往往是一大促销陷阱,并且这类广告常常深入各街区小巷。这种手段经常被所谓的“医疗器械”经销商们采用,在经过多次试用后,一些消费者由于心理作用,自我感觉有效,或者多次试用后盛情难却而购买了产品,但买回后发现存在诸多问题。

  专家讲座

  在社区、广场、酒店等大型场合通过开设健康知识专家讲座、发送刊物、宣传手册等宣传、销售产品,甚至假冒患者名义宣传疗效如何神奇,诱使消费者购买产品。

  亲情陷阱

  商家抓住老年人渴望亲情的心理,亲热地和他们交谈,营造融洽的大家庭氛围。在交谈中,记下老人电话与家庭住址,隔三岔五地问好,顺便推销产品。在人情味十足的问候中,老年人会逐步放松警惕,在推销人员软磨硬泡下,购买那些功效不得而知的产品。

  雇“托”制造假象

  商家在组织专家讲座等活动时,还雇请托儿,写感谢信、送锦旗到现场说疗效,托儿在购买时争先恐后,制造“购买甚众”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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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消委会:购买保健品认清批准字号

  消费者购买保健品容易被误导或上当受骗,很大部分原因是由于对保健品认识不够造成,为此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注意区分药品、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仅有保健效果,不具备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物。同样,普通食品也不得宣传保健或医疗功能。目前市场上有不少食品未获得保健食品审批文号,却在标签上宣传产品具有某种保健功能,致使部分消费者误将该类普通食品当作保健食品购买。

  购买保健品,一要看包装上是否有批准文号。

  即“卫食健字()第XX号”或“国食健字()第XX号”,如果没有,说明该产品是没有经过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质量很不可靠。

  二看包装上是否有国家保健食品标志——业内俗称“淡蓝色牛头标志”。

  凡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

  三看包装上是否标注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在生产保健食品前,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获得同意后卫生行政部门会在申请者的卫生许可证上加注“某某保健食品”的许可项目,企业方可进行生产。

  四看产品说明书上是否有保健功能夸大宣传行为。

  一些保健食品虽经国家批准,但其宣传内容和表述超越了国家批准的范围,所以,须查看国家发给该产品的检验报告单,将报告单与说明书对照,防止受迷惑。

  五看各类标识的格式。

  按国家要求,保健品的包装标识都有一套严格的格式,除包括上文内容外,还有主要原料、功效成分及含量、适用人群、不适用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规格、保质期、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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