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哈市某药店以咽喉肿痛为由,向店员咨询哪种含片效果好,店员边问记者是要含糖的还是不含糖的,边拿出两种产品:一个名为“金嗓子喉片”,一个为“金嗓子喉宝都乐含片”。经仔细辨识,记者才发现两种产品的细微差别:“金嗓子喉片”外包装的右上角有红色的OTC(非处方药标志),而喉宝都乐含片则标有QS(食品质量安全标志),产品类型一栏标着“硬质糖果”。这说明两者有本质区别———一个是药,一个是食品。记者同时发现,该喉片的生产厂家是广西金嗓子有限公司,该喉宝是广西金嗓子保健品有限公司,但两家公司的地址却是一个。
同一地址出品的药和食品是否具有相同功效?哈第六医院院长李秋生指出,该喉片成分比喉宝多了一味石斛。喉片的“注意事项”提示“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而喉宝却没有这样的提示。这正是国家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原因之一———防止药食不分延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