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药店购买的药品服用后出现不良反应,在医院检查咨询后怀疑是假药,便向药品监管部门投诉,时隔两个月药监局仍未给予消费者任何答复处理,究其缘由,竟称“还无法认定消费者购买的药品为假药”。
王女士介绍说:5月7日,她在户县大众药房花54元购买了一大盒(内装3小盒)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妇炎舒乐”(妇炎净)胶囊,因该药在正规大药店出售、包装精美、标示批准文号齐全,买回家她就放心的服用了,几天后身体出现诸多不良反应,到医院检查后,医生怀疑是服用的药品引起的,要求她立即停止服用。在正规大药店买到假药还伤害到了身体,这让王女士非常生气,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月12日她电话向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对该药店进行依法查处,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户县药监局要她等候相关部门的检验认定后再做处理。
6月28日,一直没有得到户县药监局答复的王女士通过朋友上网查询,向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去了咨询函,29日收到对方回复传真: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生产过王女士所提供产品批号的妇炎净胶囊,没有使用过“妇炎舒乐”作为妇炎净胶囊的商品名,王女士所提供产品批号的“妇炎舒乐”(妇炎净)胶囊非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属假药。王女士将回复传真转发给了户县药监局,但直至现在仍没有等到户县药监局的答复处理。
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接到王女士的电话投诉后,稽查科在户县大众药房查扣了药房里销售的10大盒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妇炎舒乐”(妇炎净)胶囊,全部送到西安市药检所检验,但药检所说没有该药的对比标准无法检验,而王女士转发来的生产公司回复传真不是直接发给户县药监局的,户县药监局不能作为认定属假药的依据,还无法认定消费者购买的药品为假药,也无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将尽快从西安市药检所取回送检的全部药样,向生产公司发去药品实物咨询调查或协查函进行认定,然后根据认定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