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0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汇总公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4574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782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3893次。
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有9家制药企业,目前有关部门已撤销或收回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9个药品广告、4个医疗器械广告和16个保健食品广告的广告批准文号。
对于药品和保健食品的违规广告,人们早已深恶痛绝,可为何总是屡禁不止?本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
违规药品广告的滋生土壤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长诸国本对药品食品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原因,向本报记者总结了三条:一是有市场需求。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对身体健康的关注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对养身保健需求更加突出,这为各类药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也促使虚假广告不断蔓延。二是药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专业性和知识性强,普遍消费者对药品性能不懂,想通过广告索求更多的知识,这为不法分子提供了钻营空间。三是市场规则不完善,对违规者惩罚手段不够严厉,执法缺乏威慑力,打击没有打到点子上,教训不深,反复出现。
监管漏洞责任在政府
“药品违规广告屡禁不止,是审查程序把关不严所致,在相对宽松或者有漏洞的管理环境下,让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这主要责任在于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不力,监管不严,后续整治措施不到位,该把关的没有把关,该审查的不审查,这从某个层面也反映出某些部门执行力与责任心不够。”国家行政管理学院教授竹立家与记者探讨这个问题时如此表述。
竹立家说,“违规广告屡禁不止,不仅是某个部门某个环节问题,各部门之间都有关联,包括执法部门在内,必须各负其责,不能推卸责任。凡是对制造假药的企业必须严厉惩治,甚至要处罚到其倒闭为止,以致让更多企业引以为戒。”
竹立家认为,要想健全社会法制,政府首先要从自身改革做起,真正成为责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从道德层面上要有责任心,对国家对民族要有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法律与管理层面来看,执法要严,执行要到位。
市场整治不搞一劳永逸
某医药企业培训顾问孙正光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关于药品以及保健食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少,而且也比较严厉,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偏差,一些单位为了牟取利益,在刊登广告时,公然放宽了审核标准。
孙正光说,药品市场整治还存在治标不治本问题。如果不出医疗大事故,一些部门根本不会主动去整治。有时即使例行公事,某些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往往被人情所制约,或禁不住物质诱惑,因而违背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导致社会公众利益受损。要想形成严格的管理体系,首先要解决人情问题,其次要有相应严厉的处罚措施,让一些违规者真正望而却步。
对于药品、保健食品市场的一些治标不治本现象,诸国本认为,近年我国对药品、食品市场进了严厉整治,每次阶段性整治,虽有一些进步,也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但不够持久。
诸国本认为,必须把管理和监督的规则进一步深化、细化、规范化,并要持续下去,不要搞一劳永逸。专项治理与持续治理要相结合,不能仅停留在搞阶段性治理层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