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3第三届中国(北京)性文化艺术节申请参展企业须提交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商标授权证复印件。
2. 参展产品质量经过国家认可检测机构检测符合相关标准。
3. 参展单位在选定展位后请认真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秘书处(传真或复印件同具有同等合同效力),组委会秘书处在接到《参展申请及合约表》后两日内为参展商颁发《展位确认书》。
4. 参展商在收到《展位确认书》五日内,将参展费用汇转入大会组委会指定银行账户,过期不付款者,组委会有权变更原定展位或取消其参展资格。
5. 2013北京性文化节组委会坚持先申请、先付款、先确认的原则。
6. 2013北京性文化节组委会根据会场的整体效果和安全消防的需要,有权调整部分已确认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