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7月9日(2014东中法知民初字第111号)在一起涉及成人用品(3M震动棒)外观专利的纠纷中判决东莞市乐也成人用品有限公司法人梁锋(专利合法持有人)胜诉,裁定香港新鸿利实业有限公司(NHL)仿冒产品(硅胶震动棒“C12-089”)侵犯了东莞市乐也成人用品有限公司的专利。
东莞市乐也成人用品有限公司在成人用品的一项专利(专利号:CN201230096616.5)纠纷中胜诉,将要求香港新鸿利实业有限公司(NHL)对其进行经济补偿,并寻求禁止销售仿冒产品(硅胶震动棒“C12-089”)产品的禁令。
随着东莞市乐也成人用品有限公司成人用品系列产品在世界各地及中国的销售,二年前东莞市乐也成人用品有限公司此款(3M震动棒)的外观专利与香港新鸿利实业有限公司(NHL)仿冒产品案终画圆满句号。作为成人用品行业的专利官司,最终以东莞市乐也成人用品有限公司的胜诉而告终。
我们希望把专利纠纷的情况更准确地披露给公众,而不是让香港新鸿利实业有限公司(NHL)“混淆视听”,继续侵权。
香港新鸿利实业有限公司“NHL”仿冒东莞乐也成人用品有限公司专利(3M震动棒)产品,除其做成“NHL”牌子销售外,还提供仿品交由其代理商,在网上包装成“TYBO”魅影英国品牌”、“琦莎CHISA”、“ 乐谷LOVETOYS”、“深圳林柏泷 houseplay”等一大批代理商各自包装成其牌子在网上来蒙骗不知情的销费者。
其实这一款震动棒是东莞市乐也成人用品有限公司成人用品系列产品中的一款专利产品(专利号:CN201230096616.5), 消费者登录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址(#或http://view1.5ipatent.com/fulltextview.aspx?an=CN201230096616.5&patentclass=4),输入专利号就能查到,其公司品牌“LEALSO”,该款专利产品网名“巨鲸”,其外观是国内唯一具有合法知识产权的产品。尽管东莞市乐也成人用品有限公司以胜诉告终,但两年间其在市场推广和企业声誉上蒙受的损失无法估量。
乐也成人用品有限公司法人梁锋2011年3月份开始立项研究该款产品,2012年03月31日就以名称“3M震动棒”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12年9月19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2012年下半年开始销售,市场销售呈良好的增长势头。
而被告叶钦世以香港新鸿利实业有限公司成员身份,在东莞市注册个体户“东莞市大朗艾好电子加工厂”地址: 东莞市大朗镇黄草朗工业区美景中路1522号二楼,伙同其同乡一起未经专利人授权,从2012年开始,擅自仿冒乐也成人用品有限公司专利证号:CN201230096616.5之产品。此后,被告叶钦世同伙人叶金世,于2013年初也拿仿原告合法专利一样的仿品。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专利,被告自认为仿品有了个“合法的外衣”,就可欺骗不知情的人们,就可以肆无盗忌地侵权。
2014年5月7日,香港新鸿利实业有限公司专利侵权一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做出香港新鸿利实业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成立的判决。随着市场的需求,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仿制和假冒。“3M震动棒”外观专利侵权还在蔓延,乐也成人用品有限公司发现在阿里巴巴国际站、1688、天猫、陶宝、一号店、京东及各类成人用品商城都有大量侵权销售该公司专利产品的现象,不同种类的商户将假冒产品在网上包装成各种各样的牌子,低价倾销,造成恶性竞争,使该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这些假冒产品大多数来自被告仿冒,也有一部分造假基地的“黑作坊”、“黑窝点”尤其浙江奉化的一个老牌成人用品厂也在仿冒。仿冒产品偷工减料,质量低劣,低价欺骗消费者,这些仿冒产品根本达不到设计使用标准,尢其不顾销费者使用中的安全环保,给使用者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附图为专利产品与仿冒品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