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这种紧急避孕药限定性生活次数,为啥说明书上不说清?我觉得这是误导消费者。”因避孕药临场失灵致女友怀孕,郑州市民田先生怒向厂方讨说法,而厂方的解释让他觉得难以信服,较真的他和厂方“拉锯”了一个多月,事情也没解决。
消费者称曾两次“上当”
田先生今年40多岁。据田先生称,4月17日,为“备战”五一,他到药店花7元钱买了一盒毓婷牌“左炔诺孕酮片”紧急避孕药,说明书上注明房事之后72小时之内服用有效。
五一前,田先生带着未婚妻外出旅游了一天,过起甜蜜的二人世界。据他“老实交代”:两人挺黏糊,一天内发生了三四次性关系,完事后,他的“另一半”是在60小时内用药的。“可回到郑州后,发现未婚妻竟然‘有了’。”田先生说,他只好花1000多元到医院为未婚妻做了人流手术。让田先生恼火的是,这已是他第二次“上当”。田先生说,2002年6月,他曾让前女友吃毓婷避孕,结果还是怀上了,“那次做手术也花了1000多元”。
消费者怒讨说法无果
事发一个多月来,田先生按照说明书上的电话,给生产厂家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和国家计生委科研所打了不下20次咨询、投诉电话,得到的回答是:该药限定单次性生活后72小时内服用有效,多次性生活会影响药效。田先生质疑:“既然这种紧急避孕药限定性生活次数,为啥说明书上不说清?我觉得这是在误导消费者。”
按照田先生提供的发票,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了河南医药超市郑州丰产路店。一名叫曹芬的营业员告诉记者,根据她所掌握的医药知识,口服避孕药不是100%有效。她给记者拿了一张毓婷避孕药的说明书,其中“用法用量”一栏注明:“在无防护性生活或避孕失败72小时以内,服药越早,预防妊娠效果越好。”曹芬说:“你看,厂家说的是‘越好’,没打包票。”
律师苦笑称这事没法取证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拨通了厂方的售后服务电话,服务人员的解释是:一次性生活后使用比多次后使用效果更好,但100%的药效是不可能的,即便是绝育手术和上环也有意外的时候,避孕药只是补救,允许2%的误差。
田先生质疑为何不在说明书上注明这些事项,国家计生委科研所毓婷药业热线服务人员的回答是:医药专家认为没有必要。
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河南公谦律师事务所的千永红律师,他苦笑着说:“这事儿咋取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