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观念里,人的性行为是必须和感情捆绑在一起的,假如性仅仅是为了性,假如性脱离了爱,那么就意味着这样的性则是肮脏的、可耻的,已经走向性的堕落。当视频者把自己的身体裸露在一个陌生人的面前,并且还要不时发出淫声荡语,作出各种"不堪入目"的下流动作,道德家们只有惊呼:"怎么可以这样?"于是就连"网络性爱"这个词都在他们眼中变得面目可憎。
另一部分人则把网络性爱者与"性变态者"划上了等号。他们认为,正常人也许会因为好奇偶尔尝试,但绝不可能发展成一种经常的行为。也许有很多人确实是因为现实中的性生活不理想转而投身视频性爱,但是,他们放弃改变现实的努力而把希望寄托在虚拟空间里,长期下去,其性心理是否还是正常就不得不令人怀疑。一位受访者就以略带激动的口吻说:"上帝创造亚当夏娃,就造就了男女性爱的基本模式,当每个人都像视频者从这种模式中逃避出去,对着一台机器来做爱时,上帝死了。"
而对于那些已经拥有人生伴侣的人来说,更严重的问题也许还在于:自己在网络上与别的人"做爱",算不算婚外情?在记者的调查中,很多人都担心自己的妻子或丈夫一旦接触视频性爱,就难以抵挡它的诱惑而沉溺于此,说不定总有一天会红杏出墙或者抛家弃子在外偷腥。
恐怕这个问题很难用简单的"是"或"否"来回答。如果按照《圣经》里所言,偷看一名女子并对她产生邪念,就等于出轨,那么结了婚的人哪怕只"视频"了一次都算是"罪孽深重"了,因为网络性爱不但实际上意味着邪念越多越好,而且还要你边"邪念"边脱光衣服。但"实用主义者"也会叫嚷:我又没和他(或她)产生实质的接触,关了电脑,这辈子也许八竿子都打不到,看看还不行吗?
性学专家们给出了他们的建议:网络性爱最忌讳的就是发展到肉体的真实接触,当你对自己的"视频情人"产生这一想法时,克制欲望的一个方法就是设身处地地为你的真实伴侣想想。另一方面,作为视频者的配偶也应该意识到,尽管视频性爱是非现实的,但是这本身就说明他(她)的某些最基本的需求没有在你这里得到满足,你和你的伴侣在性生活上有必要进行一些沟通和调整。
在今天,至少我们无需再像明代的理学家朱熹一样,一边和自己的小妾疯狂做爱,一边高喊:"万恶淫为首!"或许我们可以从专家们的这个建议里延伸出去,来重新审视有关网络性爱的所有道德争论:只要视频者还没有把虚拟时空的性爱"战火"从网上烧到网下;只要视频者还没有忘记现实生活中的一切,那么不管是不是走向堕落;是不是"性变态";是不是对伴侣构成欺骗,都已经无关紧要。
专家们最后说的是,"对"与"错"的区别仅仅在于:你是不是在真正主导它,还是让它主导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