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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假广告忽悠消费者

2010/7/6 11:41:21来源:黑龙江晨报

 

  据省、哈尔滨市各级消协监测数据显示,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涉嫌违法及虚假广告率,明显高于其他类广告。

  据省消协秘书长于伏龙介绍,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看,当前虚假广告主要存在“五种”类型。

  一是专家讲座法、盖章法和证实法。以牟取非法收入为目的,采用捏造、歪曲等手段进行宣传,从主观上欺骗消费者。如部分医疗机构在广告中利用某专家的名义招揽患者,可实际上该“专家”只是一名普通的医务工作者,甚至有些“专家”尚不具备行医资格。

  二是夸大商品功效。在广告中使用无科学根据的夸张词语或绝对性词语夸大商品效果。如哈市一家门诊部宣称用蛇毒治疗鼻炎、咽喉炎等疾病,1到3针治愈,并且当天见效,消费者张女士按广告治疗2次后不见效果。部分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中常见的“永不复发”、 “一次见效”及商家将保健食品当成药品宣传等均属夸大商品功效。

  三是含糊其词、误导消费。这类广告故意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语言、文字、图像,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明显特征是均宣称消费者可以享受“买一送一”或其他方式的优惠,却不明确所送商品名称和价值,使得消费者误认为商家所送商品是同一商品,如消费者参与某运动鞋的“买一送一”活动,得到的赠品仅是一双鞋垫。

  四是打着高科技幌子,混淆视听。此类广告多为自己的产品盖上一个“大帽子”,动辄宣称某科研院所最新成果、与国外某某机构强强联合等,让普通消费者难辨真假。

  五是名人现身体验法、极力推荐法和实验法。利用公众崇拜名人心理做广告,一些名人社会责任差,不负责任,导致群众遭受损失。近年来诸多名人因代言的药品、化妆品等商品广告涉嫌夸大功效而被媒体曝光。

  针对虚假广告投诉多的现状,省、哈尔滨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一旦发现虚假广告应及时向辖区工商部门举报,如果被虚假广告欺骗,可到当地工商部门或消协进行投诉或申诉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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