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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汉买药治便秘,药店竟推减肥食品“活效株”

2010/8/11 11:25:18来源:扬州晚报网 

 

  专家: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89岁的徐老先生因为便秘去药房买药,结果药房工作人员推荐了一种“活效株”的产品,说该产品治疗便秘效果好。徐老先生回家吃了一盒,发现根本没有效果,再一看,这种“活效株”是保健食品,根本不是什么药。昨天,徐老先生讲述了买药被“忽悠”的经历。消协人员在网上搜索发现,该产品的广告宣传声称“可通便、排油、养颜、瘦身”,是一种减肥产品。

  据徐老先生反映,因为年龄大了,这些天,他有些便秘,就想买点治疗便秘的“果道片”。3日,他来到市区一家药店,销售人员热情地询问什么症状,需要什么药。然后,就劝他买“活效株”,说这个效果好,买5盒送一盒,19.5元/盒。徐老先生也没在意就去付钱了。回家后,徐老先生打开一盒,按要求早晚各服两粒。结果一盒吃光了,不仅未见明显效果,便秘还更加严重了。

  昨天徐老先生找到消协,消协工作人员一看,发现该产品并不是什么药,而是保健食品。当即打电话给药房,药房倒也识趣,立即对该产品作退货处理。消协人员随后上网查询,发现该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所对应的产品名称是:连江牌西洋参首乌胶嚢,而非“活效株”。再一搜索,发现该产品的广告宣传声称“通便、排油、养颜、瘦身”,是一种减肥产品。

  徐老先生说,他到药店买药经常是听销售人员介绍,价格适中,疗效过得去他就会买,一般自己也不会主动检查药品外包装上的字号。记者了解到,很多市民也像他一样,不关注药品的外包装。而部分药店将保健食品混迹于药品,这些普通保健食品与药品看起来很相似,如果不仔细查看,普通消费者很难发现它们的不同。通讯员兆禄宏均记者周毅

  【专家提示】

  苏北医院专家认为,保健食品中含有的成分与药品成分有些相似,但绝不能因此就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专家提醒,普通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字号”,保健食品为“卫健字号”,药品则为“国药准字”。消费者一定要注意辨别,莫把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当药品来吃,以免贻误治疗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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