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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沐浴场所须放安全套,否则吊销卫生许可批件

2007/8/13 9:31:42来源:水母网

 

  记者从烟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获悉,根据国家新颁布的相关法规和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今后住宿和沐浴场所必须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否则将受到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甚至吊销卫生许可批件。

  据了解,出台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我国艾滋病的疫情逐年增长、性传播比例呈上升趋势,艾滋病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态势。国家新颁布的《住宿业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要求,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应当提供性病、艾滋病等疾病防治宣传资料。

  目前,使用安全套是预防艾滋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今后一段时间,市卫生监督所将对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公开摆放或销售安全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公开摆放或销售安全套的单位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予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卫生许可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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