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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规定:住宿、沐浴场所未放安全套将被处罚

2007/8/8 0:27:00来源:胶东在线

 

  据报道:记者从烟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了解到,今后烟台市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今后一段时间,烟台市卫生监督所将进行监督检查,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卫生许可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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