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据报料线索,找到准备注册“冠希”、“阿娇”商标的深圳市民李先生。
李先生说,准备注册商标一事,是受报纸报道有人借香港艺人淫照事件非法刻光碟出售赚钱启发,想出一个可以合法赚钱的方式,那就是注册商标。选择注册“冠希”、“阿娇”商标,是因“文媛”、“思慧”两个词叫得不顺口,远不比“冠希”、“阿娇”两个词有影响力。另外,他还在考虑注册“很傻”的商标。对于注册商标后的用途,李先生说已经注意到事件所涉及的方面,肯定有从事性用品的商家愿意收买。但是否能申请成功,李先生说自己也无把握。
深圳市风格商标代理公司的张先生对记者说,对香港艺人名字谐音借用注册商标早有案例,之前有文化用品“流得滑”商标,用于一种涂改液,“泻停封”商标,用作一种止泻药商标,都是借用香港艺人名称的谐音。注册“冠希”、“阿娇”这两个词的商标,并不是难事。如果之前没有人成功申请过备案,春节后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很大。
记者就商标申请事宜向深圳市工商局查询。据了解,新商标法实施后,国家商标局和各地工商局不再办理商标注册相关事宜,申请人注册商标有两个途径:一是申请人直接到国家商标局注册大厅(在北京)办理,二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对于注册“冠希”、“阿娇”两个商标是否有可能,深圳市工商局值班人员请记者在春节假期结束后向商标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