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月29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获悉,工商系统从现在起开展重点打击、取缔10种医疗药品虚假广告发布专项治理行动。
被列入须取缔的10种医疗药品虚假广告包括: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以新闻形式发布医疗、药品广告;医疗、药品广告使用患者、专家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行为;医疗广告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和药物的行为等。
同时还要加大整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力度,力争在春节前使沈阳地区网站发布的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彻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