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08年2月3日,民政部对中国性学会作出停止活动6个月的行政处罚。
经查,该会存在下列违法行为:一、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为企业进行产品认证、电视推广等活动,并将相关产品列为中国性学会监制产品、推荐产品等;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使用会费收据收取企业培训活动协作费、授权费;以加入中国性学会“合作单位”、“协作单位”、“连锁基地”等名义,使用会费收据收取管理费。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八)项的规定,民政部决定对该会作出限期停止活动6个月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封存了该会印章和登记证书等有关物品。
中国性学会发个牌牌就收钱
2007年12月14日,《京华时报》报道,在近几年的广州性文化节上,中国性学会均以主办方的身份参加。
该学会在下榻宾馆开设临时办公室,出售标有“中国性学会合作单位”的铜牌给一些成人用品店,价格是400元或600元。中国性学会在之前至少3届广州性文化节上对外出售过铜牌,获利20多万元。
同时,该报道还质疑中国性学会百万元收入去向不明。据审计报告显示,中国性学会2006年度支出212万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27万元、管理费用185万元。管理费用有两项支出,人员费用60余万元、日常费用100余万元。
中国性学会会长徐天民说,所有支出都用于研讨会和市场推广了。但事实上,该学会只有徐天民一人有编制。
同时,该报的报道还引用了中国性学会内部工作人员的说法,称因为开展活动有赞助商,中国性学会不但不用花钱,还会从中提成。对于人员费用和日常费用的支出细节,徐天民无法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