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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与计生建立流动人口计生考评

2008/9/22 16:27:32来源:互联网

 

  省公安厅、省人口计生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作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公安和人口计生系统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作机制,以发挥部门优势,促进资源共享,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职责分明、全面协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全省公安、人口计生部门确定了5个方 面的协作内容:部门相互协调。
  对各系统出台的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政策、文件,做到事前沟通、事后通报;工作相互协助。建立对流动人口、出租屋共同巡查机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变动信息,及时处理流动人口在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方面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保证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落到实处;信息互相补充。在街道(乡、镇)、居(村)委会领导下,基层公安、计生部门共同采集流动人口各类信息,及时为对方提供服务管理中所必需的补充信息;证件统一查验。民警为流动人口办理暂住登记、暂住证时,协助人口计生部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生证件,及时报告无生育证明怀孕等违反计生管理规定的情况,计生工作人员在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件时,协助公安部门查验《暂住证》等,发现无任何证件的流动人口和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及时向公安部门或基层民警报告;信息数据统一管理。在城市社区,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和相关人口计生信息,统一录入到社区户况管理信息库,由社区民警和计生专干统一管理。
  为了促进协作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计生部门将定期对基层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作情况进行考评,并将结果纳入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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