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发生在湖北武昌。元旦前后,武昌一歹徒5天之内两次作案成人用品店,把店主(武昌徐家棚开成人用品商店的女老板方女士)吓得魂飞魄散,噩梦连连。民警表示“心中愧疚”,并向群众承诺“不会再有第三次了”。
警方对犯罪嫌疑人近乎挑衅“不可容忍”让闫先生有些诧异,因为闫先生就是看到小偷进入成人用品店偷窃才产生创业的念头,于是为找货源才做起了现在的网店代理生意,说起来还真得感谢那些小偷呢!
关注新闻 小偷窃走的那几盒“性用品”
闫先生是在刚刚过去的2012年11月份,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称《小偷不拿手机烟酒 只窃走几盒“性用品”》,讲从河南商丘到武昌谋生的刘女士开的副食店被盗,那店不知怎么的又卖高档烟酒,又卖“性用品”,偏偏小偷值钱的东西(包括手机)看不上,凌晨6时撬店门只为几盒性保健用品。小偷得手溜走后,还有个好心邻居(王爹爹)自愿充当“门神”3个小时,帮被盗店铺看门,防止路人顺手牵羊。这新闻噱头十足!听说刘女士这店已被盗过4回了,而且每次小偷拿走的都是高档烟酒,这次真蹊跷了,值钱的高档烟酒和店主刘女士忘在在店里的手机都没丢,只少了几盒不足百元的“性用品”?
原本看新闻猎奇的闫先生,就这样关注上了那几盒被小偷窃走的“性用品”。这“性用品”到底是副食店卖的呢?还是在外谋生的店主刘女士自己用的呢?放在店里的什么地方?为什么前四次没被盗走,这一次竟然比高档烟酒和手机还受小偷青睐?……
由于是网上新闻,闫先生的一肚子疑问无从考证。他开始在网上搜索其他关于成人用品被偷窃或抢劫的新闻事件。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闫先生万万没想到,这年头成人用品在偷窃事件里这么吃香!
2012年7月,杭州翠苑派出所发微博:半夜三更爬入成人用品商店偷东西,被店主抓个正着。问他准备偷什么,他说偷性器具。问他为何要偷性器具,他说刚刚看了黄片,解决生理需要;
2012年03月,江苏无锡新区某成人用品店老板向警方报案称,自家店铺夜间屡遭小偷光顾。该名疑犯并不贪图钱财,专偷男用自慰器具;
2010年11月,东南网讯:女子在超市偷了情趣用品,后来竟跑到超市买东西,结果被逮个正着。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女子对之前的偷窃行为供认不讳,并说:“那东西(情趣用品)还在我家里用着呢!”
……
为“贼”喊冤 闫先生加盟开网上成人用品店
众多让闫先生哭笑不得的偷窃者,同时也将“成人用品”这个关键词植入了他的灵感。闫先生注意到很多遭窃的店主在店内安装监控器录像,觉得如果这些录像上传网络上,这些小偷实在有点冤,本来成人用品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何苦为此背负什么史上“最欲求不满窃贼”之名?这惩罚是不是有点过分?
闫先生调查了解到,不只是“偷窃”成人用品事件,其他相关成人用品的新闻也被大量关注。例如,2007年海南电视台报道太岁出土,网友称实为男性自慰器,网上议论热闹一时。2012年西安一名女记者又重蹈覆辙,误将男用自慰器认作“太岁灵芝”,引起宅男喷饭,那女记者荣获“史上最萌”称号。这类事件算不得炒作,然而闫先生鼻子灵敏,嗅出关键词还是“成人用品”。
另外炒作的事件,例如2010年川大校花“跳蛋门”,闫先生能从中看出明显的炒作痕迹,但也是利用了网民对“成人用品”的热忱心理。网民热忱就是闫先生酝酿已久的商机,他头脑里已经有了运营一个成人用品店的规划。
闫先生开玩笑似的跟顾客说:“我觉得那些被曝光上来的小偷真是冤枉!本来也不是什么顶值钱的东西,很多不是因为没钱买,而是因为需要却又不好意思正大光明地买,所以才采取偷的行为,你说是不是?”顾客建议闫先生在网站上更新这些关于小偷和成人用品的故事,闫先生说不能帮着曝光,他想告诉这些“小偷”:“以后不好意思在人前买的,可以到我网站上来,正品行货,买得多还给包邮。放心!保密配送,没人知道!”,说起来,闫先生也是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做贡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