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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套广告究竟有什么“噱头”

2006/11/6 14:29:47来源:网络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不该被注册的名称先后被安全套生产厂商注册到安全套上来。比如,“中央一套”牌、“雷锋”牌、“大盖帽”牌,等等等等。笔者实在是佩服那些厂商的胆量和想象力。一是胆量恁大,只要什么名字能叫得响就敢用,根本不怕招来“官司”和“非议”;二是想象力丰富,一个小小的安全套,在那些生产厂商使用了特殊的名称后,似乎它的“韵味”还真的出来了,暂且不论它有没有“侵权”或带有“恶搞”的成分。笔者始终感到纳闷,一个小小的安全套,用得着在广告上大作文章吗? 

 

  要说生产安全套的厂商没有知识、学问和法律知识,笔者断然不信。如果没有知识、学问,怎么想出那么多叫得“响”的名字?怎么会有那么离奇卑鄙的“创意”?没有法律知识,怎么能注册到一些特殊名称的商标??在中国这样一个商标法、版权法和注册权法等还不是很健全的国家中,那些“聪明”的厂商正是利用了一些公众的“媚俗”心理和钻了一些法律的“空子”。他们会问:你说“中央一套”、“雷锋”、“大盖帽”等名称不能注册为安全套商标,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没有。既然如此,在厂商看来,他就可以注册。况且经过一定的程序后不是也注册成功了吗?至于说会招来什么“官司”和“非议”倒不是他们所重点考虑的,对于商家而言,说不定那样更能提高自己厂家生产的安全套的知名度。

  在“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商场,一切皆有可能发生。要想杜绝类似被称为“恶搞”事件的再度发生,可能还得从整个社会文化乃至民族文化的纯洁性上抓起。长期以来,中国的学校教育一直都是强调的“应试教育”,学生什么都可以不行,绝对不能“分数”不行。在学校,一切为了分数,一切为了升学,而其他一些传统美德教育往往被搁在一边或者流于形式化。这就导致很多学生走上社会后,很容易被社会一些腐朽思想所侵蚀,缺乏辨别真、善、美的能力。整个公民的社会公德教育,也由于抓的不到位而效果甚微。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切向钱看”,“谁有钱谁能干”变成了一些人的“追求”和“时尚”。对于政府职能部门的一些官老爷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也往往是说的比做的多,甚至一些官员还和一些商家、黑恶势力龌龊一气、助纣为虐,充当了一些不光彩的角色,结成了某种利益共同体。

  “安全套”应该是为了计划生育和倡导和谐洁净的生殖文化而设计生产的。但是,我们的一些厂商却被它当成了“发财”的工具;我们的一些国人包括一些官员却把它当作了乱搞男女关系的“掩护”。“安全”、“避孕”的功能被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所以,我们在为一些不该有的名称被安全套厂商抢注而感到羞耻的时候,更为本该是公益性产品的安全套的“安全”而担心!安全套究竟是安全重要还是名称重要,不知我们的厂商和政府、工商、文化等部门有没有考虑过?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而社会和谐的一种重要内容就是文化和谐。但是文化和谐绝不是孤立的,它与经济、政治、社会等其他方面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在当今,为什么“恶搞”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可能不该单方面地考虑问题。试想,如果安全套都免费发放,如果生产安全套没有利益可赚,还会有那么多“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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