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正文

陕西:冲女性吹口哨可被指性骚扰

2006/11/30 13:51:20
    昨日提请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将“性骚扰”的涵义写进了地方法规,即指违背妇女意愿,以含有淫秽色情内容或者性要求的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方式骚扰女性的行为。
    国家法律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这样的规定过于原则,在实践中不好掌握。因此,此次草案修改稿明确提出了性骚扰的上述涵义。

 

    对于这一涵义的理解,有委员表示,男性对妇女拥抱、接吻、抚摸身体,讲述看过的色情电影情节,有陌生男人吹口哨、抛媚眼、长时间盯着女性身体第二性征部位看,用手机发黄段子等行为,只要违背妇女意愿,都属于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甚至依法向法院起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 查看2014上海成人展更多信息


编辑推荐

相关资讯

近期成人展会

相关产品推荐

更多
最新资讯 更多
查看更多资讯 >>

下一篇
办理一张磁卡免费领安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