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在许先生的公司看到了那本宣传册,封面有“健康用品导购手册”的字样,翻开一看,前面是壮阳强精或壮阳延时胶囊的图片,还有润滑液、调情露、香水、美乳霜、瘦身霜等,越往后翻,内容越不堪入目,先是一些诸如“女士或是男士贞操带”的“情趣用品”,再来就是一些仿真的性辅助用具,有“睡美人”、“仙舌公主”之类的仿女性阴部的性用具,以及“小钢炮”、“欲火精英”之类的仿男性阳具的性用具;后面还有不少妖艳女子身穿性感情趣内衣的图片。
“我来厦门有15年了,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许先生说,那天刚上班,同事就跟他说有信件,他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有一本宣传册。同事们都很好奇,让许先生打开来看看里面介绍了什么产品。当他一页页翻开来看时,一下子就愣住了:“当时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头也晕晕的,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许先生愤愤地说,“同事们都调侃我,是不是在性方面出了什么问题?多丢人啊!”
许先生后来费尽口舌解释了很久,“还好我们都是共事多年的老同事,大家都比较了解,不然的话,真是全身长满了嘴都说不清。不过,在女同事面前还是感觉很丢脸。”说到这件事,许先生至今耿耿于怀。
记者随后拨通了宣传册上的联系电话,问他们是如何将宣传册寄达许先生一事时,接线员刘小姐说她只是兼职,不了解情况,如果许先生不喜欢可以扔掉。记者又拨通了另一个接线员许女士的手机,她说,他们没有店面,如果想要购买,可以对照宣传册里的商品报出型号,他们就会派人送货上门。
记者随意报了两个商品型号,要求他们送货上门。1小时后,一男子打来电话称货已送到。记者在莲花三村公交站验货时,发现外包装上无厂名、厂址、合格证,说明都是用英文写的,有的还是繁体字。“怎么都是‘三无’产品啊?”记者问。送货员说他也不知道,反正店里需要送货时,会给他打电话,他负责送上门。他说,他们没有店面,只有一间仓库在后埔。
将性用品宣传册随意邮寄给市民是否合法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工商局的相关人士,他表示,这种行为是一种产品推介形式,宣传册就是一种印刷品宣传广告,既然是广告,就应该向工商部门报备,但工商部门并未接到“春江花月夜”的广告报备,况且从该宣传册上也看不到任何一个广告批号。因此,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关于这些性用品的可信度,市12315的负责人的评价道,这种没有店面的送货上门方式明显属无照经营,销售商品必须要有经营主体,没有营业执照、没有经营场所和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类似于流动摊贩,主要是想逃避行政监管和税收。同时,他提醒市民不要贪图便宜去购买,因为它们大多属“三无”产品,本身不具有合法性,质量也不可信,万一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既找不到生产厂商,也找不到销售商,这样就没了救济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