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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用品消费谁来导航?

2005/6/30 18:43:25
本报记者 隐文 

   经营品种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却反而成了无部门管理的“野孩子”――― 

 

   市区小巷里,常有一些面积不大的门面,或散落在各种杂货商店之中,或者混迹在饭店宾馆附近,大门玻璃常用布帘遮挡,但是往往有一个很显眼的招牌,写着“性保健”或者“男女保健”。这些店往往到午后才营业,进出的往往是单身一人,匆匆进去,匆匆出来。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些店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颇多。 调查―――性用品市场问题多 外标识混乱是主要问题。9日傍晚,记者来到大儒巷中段一家性保健品店。走进面积不过10来个平方米的商店发现,柜台里陈列的性用品种类繁多,但这些产品的外包装模糊,标识很混乱。

   有的性用品打着“洋”旗号,但无任何批准文号。 记者了解到,五类用品是目前性用品店经营的主要品种。一类是“壮阳药”,如“增大丸”“旨强丸”、“延时水”之类,基本无批准文号。第二类是所谓的“迷情、催情”类用品,如“印度神油”等,外包装一般无标识。第三类是仿真性用具,基本无标识。第四类是消杀类用品,外包装有“消字号”。第五类是避孕药具等计生类用品。除此之外,有些商店还偷卖流产药等。

   经营品种质差伪劣也是较大的问题。市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宋家龙告诉记者,前两天有人拿来一粒从某性用品店购买的“伟哥”。他看后发现,尽管药片是菱形的蓝色小药片,上面也有“辉瑞”字样,但没有完整外包装。而且,“伟哥”是定点销售的,不可能在一般性用品店买到。还有,“伟哥”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

   他分析,该蓝色小药片可能是假冒的。像这样出售假冒伪劣的情况在性用品店极为常见。 分析―――缺少监管问题丛生 据有关人士介绍,从目前性用品店经营的品种来看,所涉及的相关管理部门除了工商外,还涉及到计生、药监、卫生甚至质监等。 按照行政许可法“谁发证谁监管”的规定,卫生部门不是性用品店的发证机关,它只有在接到举报后才能去查处违规的“食准字”商品。在工商部门看来,这些店经营的是计生用品,该由相关部门监管。而计生部门则认为,绝大部分性用品商店出售的商品,都远远超出了“计生用品”的范畴。 就这样,性用品店就成了无人管的“野孩子”。 另外,由于涉及消费者的“难言之隐”,卫生、药监、消协等部门几乎从未受理过有关性用品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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