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某媒体日前收到宋姓读者对一种“康富来灵芝洋参胶囊”保健品的投诉。宋先生称,其代购的“康富来灵芝洋参胶囊”遭部分购买者的抵制,起因是该产品被认为具有误导和欺诈消费者之嫌疑。据悉,该产品受消费者质疑的理由有三:宣称同时通过保健品和药品的GMP认证,无法确认究竟是保健品还是药品;涉嫌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未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的忠告语。
记者走访广州市场发现,在广州多家超市均有销售的“康富来灵芝洋参胶囊”该产品包装上确实存一些令消费者不解的现象。就这一问题及事件最新发展,记者11月22日(上周四)致电康富来集团中国营销中心采访,但直至昨日本报截稿时止仍未收到任何回复。据报道,康富来公司暂未能解释为何打上通过药品的GMP认证的字样,同时产品文字仅为说明书而非广告。此外,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此次投诉公司的顾客并非“普通的消费者”。报道称,目前南京地区的康富来该产品已遭遇多例类似的购买及投诉行为。
该产品涉嫌误导消费者
据报道,近日宋先生为筹备小区老同志健康联谊活动,在南京市江宁区一商家购买了50盒由佛山市顺德康富来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富来灵芝洋参胶囊”,总价格5700元。不料买回去在分发过程中该产品遭到部分老同志的抵制,他们认为该产品具有误导和欺诈消费者之嫌。
宋先生通过查询得知,老同志的抵制理由有三。一是该品包装盒上印有“康富来不但通过保健品GMP认证,还通过了药品GMP认证,是广州中医药大学的教学基地”。稍有常识的人都能看出,一种商品不可能同时通过保健品和药品的GMP认证,那么此胶囊究竟是保健品还是药品呢?其二,外包装上称“本品为天然制品,对人体安全,无毒副作用”。而根据《保健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广告不得出现以下情形和内容“、含有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显或者暗示保健品具有治疗作用等13条规定,“不得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其三,根据《保健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11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中必须说明或者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的忠告语。而康富来灵芝洋参胶囊的标识注上却无这一必须的忠告语。
因此,宋先生要求该保健品公司向消费者公开道歉,同时除退还购物款项并依照相关规定外,还应给予一倍以上的经济赔偿。
已遭多例类似购买行为
据报道,对于这一系列疑问,佛山市顺德康富来保健品有限公司南京办事处毛先生首先向媒体出具了3份材料,第一份是2006年6月26日,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佛山市顺德康富来保健品有限公司通过保健品GMP认证”证书复印件;第二份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佛山市顺德康富来药品有限公司“通过药品GMP认证”证书的复印件;第三份材料是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卫食健字(1998第234号)的材料,上面注明“本品为天然制品,对人体安全,无毒副作用”。但记者指出,“佛山市顺德康富来保健品有限公司只是通过保健品GMP认证,为何要打上通过药品的GMP认证的字样,毛先生表示不能代表公司发言,但他强调宋先生不是普通的消费者。在该公司出具的另一份函复中写到“我公司产品文字属说明书而非广告,完全符合保健品标签说明书有关规定,所以与《保健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并不矛盾。我公司“康富来灵芝洋参胶囊”产品各项标识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虚假内容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据媒体报道,令毛先生欲言又止的“不是普通消费者”,实际指的是在南京地区该公司生产的“康富来灵芝洋参胶囊”至少遭到8位这样“宋先生”的购买,总购买量在4万元左右,并向各辖区内的工商部门进行举报和申诉。同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也就是说,康富来保健品有限公司可能是碰上了“南京王海”。有关此事的最新进展以及一些令消费者不解的现象,目前康富来公司并没有作出公开说明。本报记者11月22日(上周四)致电康富来集团中国营销中心,但发送采访提纲后直至本报截稿时止(昨日)仍未收到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