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冠县某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因代他人销售保健药品,并向销售商索取手续费,日前被冠县工商局予以行政处罚。
近日,冠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冠县某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在为初生孕妇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为申请二胎的妇女办理准生证时,要求必须购买6盒共计价值270元的孕妇营养胶囊,否则不予办理。接到举报后,冠县工商局联合当地检察机关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实,2006年11月,该计生办与某孕妇营养胶囊的代理商签订协议,为其代销系列营养药品,并约定计生办每销售一盒药品,代理商须支付5元的手续费。至案发时止,该计生办共销售孕妇营养胶囊1100盒,销货款共计4.97万元,向代理商索取手续费计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