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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非药品,富硒灵芝宝等保健品广告问题多

2007/7/30 9:22:30来源:新闻晚报

 

  据报道: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查处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截至目前,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共13776次,均以《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等方式予以公告、移送同级工商部门处理。其中,“油之弹牌康美胶囊”、“生龙达牌应泰含片”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分别被山东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

  通报曝光了5个违法情节严重、发布广告频次较高的保健食品广告,分别是:“诺瑞特牌参杞胶囊”(国食健字G20050956,广告中标示名称为法国艾力达,包装上标示名称为艾力达参杞胶囊)、“百邦牌快邦片”(国食健字G20050355)、“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国食健字G20050741,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双奇胶囊)、“富硒灵芝宝”(卫食健字1999第0282号)、“宁红瘦身含片”(卫食健字1999第034号,广告中标示名称为排油素)。

  有关专家再次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对任何疾病都没有治疗作用,千万不要相信那些承诺能够治愈疾病的广告,以免耽误病情。患者要按照医生的指导进行药物治疗,谨慎购买保健食品。我国对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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