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记者随省药监局工作人员暗访武汉市保健品市场,发现大量“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现象。只要是畅销药品,就有非药品冒充,普通百姓很难辨其真假。
这些非药品居然都有合法的外衣。庆幸的是,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动已经吹响集结号,多部门开始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
(一)古田四路永利大街菜市场二楼,50多家保健品商铺占满了整层楼。琳琅满目的货架上,随处可见“达克正宁”、“西瓜霜润喉片”、“新金嗓子含片”、“京都蜜炼川贝枇杷膏”等。
“它们虽是药品的名字,但却不是药品,普通人是无法辨别真伪的。”省药监局工作人员从货架上取下一盒“孚琪”告诉记者,这个非药品与药品“孚琪”的包装几乎一模一样,差别在于非药品的批准文号属于“浙卫消准字”,而药品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非药品标明的是“OTO”,药品是“OTC”;非药品的通用名是“联苯苄唑喷雾剂”,而药品的通用名是“联苯苄唑乳膏”。
非药品冒充药品主要以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名目出现,宣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其批准文号中含有“消”、“健”、“食”、“妆”等字眼。
汉阳区龙阳大道济荣堂药业的院子里,十多家保健品批发商铺围成一圈,很多操外地口音的进货商进进出出。几位从洪湖市来进货的药店老板告诉记者,这些非药品在当地药店很畅销,他们每月进货十几箱几乎都能如期卖完。
古田四路保健品批发市场的售货员叶刚以前在药店工作过。他说现在药店卖药不赚钱,只好转销这些非药品。以“达克宁”为例,药品每盒进价12.15元,而售价12.20元;非药品每盒进价2.5元,照样卖12.20元。
与药品相比,非药品的生产成本极低。一个药品的研发如果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最少需要两年时间,同时在生产环节还必须进行GMP认证,这些需要企业投入大量资金。企业为了减少审批成本,就申报“消”字号、“健”字号、“食”字号等产品,审核标准和生产成本都大大降低。
另外,因为审批会收取一定费用,一些部门为追求利益,不惜扩大自己的审批权限,进行违规审批。与药品审批必须经过国家药监局批准,而非药品审批有的只须县市级卫生部门通过,甚至只须防疫站的检查证明即可生产。
(二)省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大量出现,不仅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而且对公众用药安全造成隐患。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必须经过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等环节,获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并且还必须执行极其严格的管理规范。而“非药品”在研制过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非临床试验和临床试验,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质量管理规范,上市后也不像药品进行严格的不良反应监测。与药品相比,非药品没有任何安全保障。
“对于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我们要给予坚决打击。”省药监局工作人员说,整治这类违法行为需要从源头抓起,武汉保健品市场需要大力整顿。
但是,这类冒充药品的非药品都有自己的合法外衣,无论是生产厂家还是经营药店,都具备由多个部门审批的相应批准文书,因此整治这类违法行为需要多个部门联合执法。
现在国务院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行动,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公安、工商、质检和药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非药品产品的审批、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进行全过程的整治。
本月,我省启动了对“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的整治,多部门联合行动。省药监局先调查摸底,边查边整治,解决不了的问题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