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昨天,温州市卫生部门展开保健品专项检查,兵分五路对市区浙南农贸市场、将军桥农贸市场和双屿等地城郊接合部所销售的保健品进行检查。
在浙南农贸市场,卫监人员安排3组力量开展督查。在市场三区的一家店铺内,检查人员发现一种“冬虫夏草口服液”竟和另一种“氨基酸口服液”的保健品批号一致。到底哪个是“李逵”,哪个是“李鬼”?执法人员表示必须通过厂家出据的证书才能判定。随后,在另一家保健品店内,执法人员还发现有10多款保健品竟然通用“卫食健字(2003)第0296号”这一文号。原来,商家为通过卫生部门检查,就将曾申请过文号的商品作为整个保健品礼盒的“通行证”,而其他商品则作为捆绑销售的内容,一并推销给消费者。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不少保健品,其商品名称存在极大的误导信息,如一种保健口服液,因为其中加入了部分冬虫夏草成分,它的包装上就将“冬虫夏草”四个字放大,而真正的商品名却并不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