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网上求购“伟哥”假药,再转手卖境外,牟取利润。2月15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徐林海和韩强犯非法经营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
网络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成了一些无视法律的人进行非法牟利的手段。被告人徐林海和韩强,于2006年1月至6月通过网络购物,在网上做起了非法买卖。他们在网上发布求购消息,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买得假冒“伟哥”等利润比较高的药物,再通过其他道转手销售。仅半年时间,累计销售所得款11.3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林海和韩强在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药品,非法经营牟取利润,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