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局检查发现,标示为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双奇TM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竟然在外包装盒和说明书上注明“适用范围慢性肠炎、结肠炎、慢性腹泻、便秘、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胀、胃痛、恶心、呕吐、反酸、打嗝、消化不良、缺乏胃动力”。
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发给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的“国食健字G20050741”批件中,该产品被核准的保健功能仅为,适宜人群仅为“免疫力低下者”,且要求注明“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该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上标示的慢性肠炎等适应范围未经批准,依法应按假药论处。
直属局在查处的同时,并教育当事人深刻认识到擅自夸大功能主治冒充药品的严重性质,要求其立即对包装、说明书进行整改,删除此前擅自增加的适应范围内容,并不得在产品中附送夸大功效的宣传资料。
直属局提醒市民:药品均应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应当在其包装、说明书和标签上标示有“国药准(进)字”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购买药品时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切勿轻信广告。凡是未按药品批准的产品在其产品包装、说明书或标签上标注可以治疗疾病的内容,请立即向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对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夸大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的违法广告,药监部门接到举报将依法移交主管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