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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7家药店将药品保健品乱放被黄牌警告

2008/9/15 14:09:31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琪喜大药房等7家药店逾期未申报GSP认证,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警告行政处罚——

  逾期未申请GSP认证;未凭医师处方即向消费者出售处方药;药师不在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药品与保健品、消毒用品等非药品混放……近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800多家药店进行了跟踪检查,查处了存在上述问题的违规药店30余家。其中深圳琪喜大药房等7家药店因逾期未申报GSP认证,严重违反了《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被处以警告行政处罚。

  被警告的7家药店分别是:深圳琪喜大药房、深圳市罗湖区布吉农产品(15.20,0.02,0.13%,吧)中心批发市场深鹏吉康商行、深圳市凯利达药房、深圳市四季堂药业有限公司东元药店、深圳市宝元堂大药房、深圳市京都药店美即臣分店、深圳市盐田区郭氏大药房。

  违规药店给群众用药带来隐患

  GSP是英文GoodSupplyPractice的缩写,意为良好供应规范,是国家在药品经营环节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手段,《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30日内向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监管部门申请GSP认证。未通过GSP认证的药品企业,将被取消药品经营资格,面临停业的命运。

  “GSP认证的要求严格,设置了药师配备、仓储条件、质量管理等100多个‘硬杠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一些历史原因,不少“深圳老药店”都存在小、散的情况,2002年,零售药店门槛有所降低,大量投资者蜂拥而入,全市零售药店猛增3000余家。目前,随着市场的规范和监管,药店成本也有所增加,一些规模较小或法规意识淡薄的药店经营者就处于观望、犹豫和侥幸的状态,未能按期申报GSP认证,给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带来隐患。

  通过GSP认证的药店也须定期接受检查

  “我市自2003年初启动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成立了专门的GSP认证管理机构、并在药监网站开设认证专栏,免费提供咨询和认证资料范本,有力地促进了GSP认证工作的开展。”食药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共有药品零售企业7000余家,特区内1500余家,其中GSP认证按期申报率达到90%以上。“随着GSP认证工作的推进,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在设施条件、职称资格、制度建设和药品质量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药品经营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GSP管理的理念也逐渐被广泛接受。”

  “通过GSP认证的药店也并非‘一劳永逸’”。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GSP证有效期为5年,5年后要重新认证。同时,市食药监督管理局将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督促确保企业GSP认证执行到位。本次被警告的深圳琪喜大药房等7家药店被给予了警告行政处罚,如警告后仍未按时限期整改药品零售企业,将依法处以罚款,直至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该负责人提醒老百姓,今后买药要看药店是否有GSP证书,购买处方药要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以保证用药安全。

  规范药品市场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GSP工作不是能一蹴而就的。一次性认证并不能体现企业动态管理全过程,部分已通过认证的药店零售企业离贯彻实施GSP还有相当的差距。企业应该正确评估GSP工作,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能因认证任务的全面完成而过于乐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GSP认证工作仍处于巩固之中,规范药品市场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半年,市食药监督管理局将逐渐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于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以调整市场,优化企业。同时,如果市民发现药店没有GSP证书,欢迎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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