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整规办、商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士指出,不法分子通过虚构事实、发布虚假信息和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误导、欺骗企业和消费者,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难逃以下罪责。
发布虚假广告
欺诈手法:一些保健食品、药品生产厂家和医疗机构借助媒体,或通过路边发送小广告,或通过媒体以新闻报道、报告文学等形式发布广告,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并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将药品功效夸大。
“中招”表现:由于这些广告往往借助新闻媒体发布,一些患者通常会比较信赖,几个疗程的药买回来,药到病却未除,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不说,有的患者还会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贻误病情。
点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称,根据举报结果看,上当受骗者多为社会弱势群体,在遭受病痛折磨的同时,还遭遇不法分子的欺诈。工商总局将对监测、检查中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及时调查处理。对查处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已涉嫌虚假广告罪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