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的丹凤男子田某,在镇安县城开了家情趣用品店,为牟利他竟卖起了假的、有毒的壮阳药。近日,他因犯销售假药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镇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去年7月30日,田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镇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今年5月,他被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到镇安县人民法院。法院查明,2014年4月田某开始经营情趣用品店,主要销售男女情趣器具、避孕套、性保健品等物品。
当年8月10日,田某在店内以15元每盒的价钱从一陌生男子处购进20盒“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此后,田某某以30元、35元、4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三人共计4盒,销售收入共计145元,获利85元。
2015年6月1日,职能部门店内检查时发现未销售完的16盒“万艾可”并予以扣押,后经认定,这些“万艾可”属于假药。
2014年12月10日,田某在店内从一陌生男子(与推销“万艾可”系同一男子)手中,以40元购进两大盒保健品“藏鞭宝”,每大盒内装10小盒。此后,田某以每小盒10元的价格向不同的顾客共计销售7小盒,销售收入共计70元,获利56元。
2015年6月1日,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店内检查时发现未销售完的13小盒“藏鞭宝”并予以扣押。后经检测,田某店内的保健品“藏鞭宝”含有有毒、有害成分“西地那非”,含量是3.8mg/g。